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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部门严把供热计量器具质量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19 浏览次数:75
  近日,《包头市推进供热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这是由由包头市城建委、发改委、财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制定的,明确了包头市质监部门对全市供热计量器具的管理职责和对计量检定机构、供热企业的要求。
  
  《意见》强化了供热计量器具形式批准和制造许可监管,严厉查处无证生产、不按产品标准和已批准的形式进行生产以及将不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同时,依法组织开展供热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计量检定机构要依法做好供热计量器具首次及后续检定工作。此外,供热单位要按照国家计量法律法规要求,对使用的供热计量装置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供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由供热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采购、安装和维修,经计量检定机构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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